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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供伪证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通报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提供伪证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通报
罗平县板桥镇中心学校:
2017年1月10日,你单位职工秦妍林、刘斌(身份证号码53038119830920xxxx、53222619810202xxxx)提供虚假的编号为云(2016)丽江不动产权第0005216的不动产权证书、00036007号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00658494号完税证、00160314011号丽江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表、异地购房证明、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到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罗平分中心申请提取了个人帐户中的住房公积金87500元,我单位已将伪证没收。按照相关规定,5年内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涉嫌犯罪的我们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目前,我单位已全额追回骗提资金,请配合做好职工的诚信教育工作,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