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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供伪证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通报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提供伪证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通报
国营云南燃料一厂:
经核实,你单位职工杨苏(身份证号码:532224xxxxxxxxxxxx),于2016年4月5日到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陆良分中心提供虚假的编号为D151016020的大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00656135号完税发票申请提取了个人帐户中的住房公积金90000元。按照相关规定,5年内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涉嫌犯罪的我们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目前,我单位已全额追回骗提资金,请配合做好职工的诚信教育工作,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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