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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供伪证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通报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提供伪证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通报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泽卷烟厂:
经核实,你单位职工王雁(身份证号码:532233xxxxxxxxxxxx),于2015年12月17日到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泽分中心提供虚假的昆明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出院证明、诊断证明书、云南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省/市医保普通住院病员医疗费用结算单(表九)申请提取了个人帐户中的住房公积金65200元。按照相关规定,5年内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涉嫌犯罪的我们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目前,我单位已全额追回骗提资金,请配合做好职工的诚信教育工作,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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