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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供伪证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通报
关于提供伪证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通报
会泽县五星乡卫生院:
经核实,你单位职工王邦镔(身份证号码:530326xxxxxxxxxxxx),于2016年3月8日到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泽分中心提供虚假的云南省肿瘤医院出院证明、诊断证明书、云南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省/市医保普通住院病员医疗费用结算单(表九)申请提取了个人帐户中的住房公积金35000元。按照相关规定,5年内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请督促该职工将骗提资金35000元退回住房公积金专户,拒不归还或涉嫌犯罪的我们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