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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供伪证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通报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
曲住金稽字〔2016〕45号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提供伪证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通报
曲靖市麒麟区经济作物管理服务中心:
经核实,你单位职工孔维汉(身份证号码:532201xxxxxxxxxxxx),于2016年6月2日到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网点提供虚假的编号为00150818006的大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表、00034502号销售不动产发票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按照相关规定,5年内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涉嫌犯罪的我们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请配合做好职工的诚信教育工作,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