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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下达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科室,各县(市)分中心:
为认真扎实开展“狠抓落实年”活动,确保2016年归集公积金27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0亿元、逾期率控制在2‰以内、存贷比达到80%以上、实现增值收益1.5亿元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现将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下达(见附表),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围绕“狠抓落实年”活动要求,根据下达的重点任务和责任要求,进一步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可检查进度、可检验措施、可追究责任的实施方案,于
二、各项指标实行台账管理,全市建总账、各科室、各县(市)分中心建明细账,实行“年初建账、平时查账、年终结账”;各项重点任务实行计划进度管理。按月登记、逐月检查、按季分析,每月5日以前将上月自检自查情况报告或上季度分析情况报告报稽核科。
三、指标任务的分解、细化、完成及报送情况纳入稽核检查内容,实行通报制度和奖惩考核制度。
附件: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狠抓落实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