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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朱贞卫提供伪证骗取住房公积金的函

发布作者: 本站编辑 发布日期: 2018-01-19 00:00:00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朱贞卫提供伪证骗取住房公积金的函

宣威市政府办:

你单位职工朱贞卫,身份证532224XXXXXXXXXXXX,20171225, 提供编号为ZF201604262208的湖南省中方县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曲靖市住房公积管理中心宣威分中心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经核实,ZF201604262208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虚假合同,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按有关规定没收,并对朱贞卫作出5年内不再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的处理决定,涉嫌犯罪的,有关材料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请配合做好职工诚信教育,避免此类事件发生。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