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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住房公积金使用1月实现开门红
为落实《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8条措施的通知》要求,2024年1月,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包括提高公积金贷款限额、上浮多子女家庭贷款限额、支持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新建商品房首付款等8项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缴存职工购房支持力度。
政策施行1月以来,成效显著,住房公积金使用实现了开门红。1月贷款、提取共释放资金11.02亿元,同比增64.2%,环比增86%,其中,136户职工家庭享受了新调整的贷款限额,由此多释放贷款资金1703万元;5户多孩家庭享受了上浮贷款限额,由此多释放贷款资金184万元;5名职工提取公积金58万元用于支付新建商品房首付。
下一步,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房住不炒”决策部署,精准施策,推动更多惠民新政落地见效,助力曲靖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