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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曲靖市市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曲靖市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依法理财、真实可靠、完整统一、收支平衡等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严格执行增收节支、理性节约的各项规定,坚持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一、部门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核算、保值、增值和归还;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发放和本息催收等六项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心内设7个科室,下设宣威分中心、会泽分中心、富源分中心、陆良分中心、师宗分中心、罗平分中心、沾益分中心、马龙分中心。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全市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40亿元,使用公积金45亿元,其中25亿元用于职工购建房、偿还贷款本息、离退休、解除劳动合同等提取,20亿元用于职工个人购建房贷款。计划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2亿元,贷款逾期率控制在2‰以内。为保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采取以下措施:
1.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继续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
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四次会议精神,提升新时代引领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能力和水平。二要认真贯彻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从严治党再出发,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采取管用措施筑牢党风廉政建设思想、制度、科技防线,以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引领和助推发展。三要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持续推进风险大排查问题大整改工作,最大程度降低管理风险。
2. 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助力房地产去库存
继续推进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农民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积极落实国务院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精神,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优惠面;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政策定位,推行按揭贷款,研究贷款、提取新政,推动房地产市场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发挥住房公积金的社会保障作用。
3. 以网络建设为依托,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完善集12329热线、微信、手机APP、网上业务大厅等八大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网络预约服务、自助服务、业务办理和互动问答等功能。二是积极推进公积金数据共享平台建设,逐步与相关部门实现数据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三是按公安部、国家保密局要求,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和门户网站改版升级工作。四是按照住建部贯彻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接入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要求,继续完善信息系统。
4.强化纪律约束,进一步改善工作作风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不断提高职工业务素质、政策水平和服务意识;二是强化稽核,促进履职尽责。定期不定期稽查和周五自查相结合,明察和暗访相结合,严格绩效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三是规范管理,切实改善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积极推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继续深入开展 “三亮三比三评”和“微笑服务”,规范服务行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隶属于曲靖市人民政府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2018年在职职工97名,退休职工8名。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2018年预算总收入21,48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21,443.49万元,占总收入的99.8%;非税收入45万元,占总收入的0.2%。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预算总支出21,48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4.49万元,占总支出的4.81%;项目支出1,624万元,占总支出的7.56%;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公共租赁住房支出18,830万元,占总支出的87.63%。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8年总支出21,488.49万元,按照功能科目分类: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8.07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3.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31万元;住房公积金64.68万元;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2,399.36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租赁住房18,83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支出2,30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7.59万元、项目支出1,283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支出341万元,为项目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9万元,为基本支出;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支出18,830万元,为项目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18年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18年固定资产采购及购买服务预算321万元。其中,综合服务平台及信息系统维修、维护费采购30万元;综合服务平台及信息系统更新、改造采购251万元;办公设备及用具采购4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总收、支为21,488.49万元,比2017年的14,847.9万元增加6,640.59万元,增幅44.72%。增幅变动的具体情况:一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租赁住房较2017年增加6,201万元,增幅49.1%。住房公积金贷款规模持续扩大,贷款余额逐步增加,住房公积金实现的增值收益较上年增长,因此提取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较2017年有所增长。二是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升级改造费较上年增加439.59万元,增幅19.8%。按照市公安局、财政局要求,2018年将对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进行安全等级测评,对安全等级低的进行升级、改造,2018年新增测评费、升级改造费301万;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138.59万元。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我单位属于一般的公共预算拨款单位,各年收、支均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会计语言通俗易懂,不存在专业性强、难懂的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安排138.63万元用于保证机关的正常运转,其中,公务接待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6万元,办公、培训及会议等零星支出92.6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止2018年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18年决算之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此处不再进行公开。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3月5日